记者今天获悉,朝阳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商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06年12月2日下午,商某来到朝阳区酒仙桥高家园小区一居民楼楼道内,偷走2层至15层消防柜内的所有消防水枪头、水带接口等。
见没人发觉,第二天、第三天,商某又顺利偷走另两栋楼的消防器材。第四天的下午,商某又来到小区内盗窃消防器材,结果被当场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