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某城市开发公司原拆迁科科长刘录锋,因与他人贪污200余万元拆迁补偿款,近日被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其他5名涉案人员分别被判处2年零2个月到1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朝阳区检察院检察官向本报披露案件曲折的侦破过程――
被拆迁户举报拆迁人
冒用身份证骗拆迁款
朝阳区检察院2003年6月收到一封举报信,反映北京某城市开发公司和望京某物业公司相关人员,在望京K6地区拆迁过程中有贪污重大嫌疑。举报人反映,他是望京的一名被拆迁户,2003年北京某城市开发公司负责拆迁他房屋所在地区,该公司有人冒用不住在望京的何某某和赵某某二人的身份证,将已补偿过的房屋重复补偿,骗取国有公司的拆迁款。
朝阳区检察院在研究了举报信反映的内容后,断定其中有经济犯罪的重大嫌疑!朝阳检察院反贪局立即抽调人员查办该案。
反贪局展开秘密初查拆迁和物业可能有勾结
经过初查得知,举报信中所反映的房屋属于望京地区的原集体所有制财产,已经被补偿过,成了待拆除房屋,不属于一般住户自有房屋的拆迁补偿之列。那究竟是谁,将该房屋又重新纳入了住户拆迁补偿范围之列,而重复补偿呢?
望京地区一般住户房屋拆迁补偿的工作,是由北京某城市开发公司拆迁科负责,具体负责相关的丈量、绘图、制表等工作;因被拆迁地区的物业部门比较了解被拆迁户的情况,也协助拆迁科工作。如果举报线索反映的问题确实存在,很可能是拆迁科、物业处人员勾结作案,作案手段必定很隐蔽。
两家银行查350余拆迁户
千份补偿款材料未见冒领人
反贪局决定,以拆迁款的发放为初查重点。经初查,给被拆迁户发放拆迁补偿款的工作,是拆迁办委托银行具体办理的。银行将被拆迁户出示给银行的相关材料,与拆迁科提供给银行的材料进行核对,如核对无误,则发给被拆迁户一张存有拆迁补偿款的存折。侦查员同银行人员一起,调取了被拆迁地区300多户、上千份发放拆迁补偿款的材料,查了整整三天。可通过逐一核对,未发现有举报信中反映的以何某某和赵某某为名的拆迁补偿材料。是举报信失实吗?
侦查员秘密走访得知,该地区的拆迁工作中尚有几户未完成,对较晚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住户,是另一家银行发放的拆迁补偿款。侦查员感到这可能是案件侦破的重大转机。但意想不到的是,对另一家银行调回的50多户、上百份领取拆迁款的材料,经过核对后,仍没有何、赵二人。案件的侦破陷入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