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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进社区居民当起“调解员”

 

  本报记者报道   昨天上午9点半,随着朝阳法院酒仙桥法庭审判长陈红的一声槌响,一起交通肇事赔偿案在三源里社区活动室开始一审庭审。虽然在一个多小时的庭审过程中,对原被告的调解无效,案件将择日宣判,但庭审结束后,旁听的30多名社区居民现场给原被告当起了“调解员”。

  昨天上午,三源里社区60多名居民将社区活动中心坐得满满当当,这里正在公开审理一起今年1月7日在望京发生的交通肇事案。被告王某的本田车从后方撞上原告田某的佳宝运货车,导致佳宝车后保险杠脱落。庭审现场因双方就赔偿金额问题僵持不下,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审判长宣布该案将择日宣判。

  虽然庭审已经结束,但在现场旁听的60多名社区居民却都没有马上离去。十几位居民与审判长陈红讨论起案情细节,另外30多名心直口快的居民则分成两拨围在原被告身边,当起了法庭外的“调解员”,劝说原被告各自退让一步,希望他们达成和解。“你也是六十多岁的人了,这么折腾多闹心啊,本来就是小事儿,退一步对双方都好。”冯大爷给原告代理人王先生做起了思想工作。而一位吴大妈则拉着原告田某妻子的手,安慰起这对外地来京做生意的小夫妻来:“这事儿你们还是坐下来好好谈谈吧。”这样的“场外调节”持续了约半个小时。

  据审判长陈红认为,将法庭搬进社区首先是满足社区群众普法的需要,“进社区开庭的多是案情简单、贴近百姓的民事案件,一旦遇到类似的民事纠纷,听过庭审全程的居民自然对开庭的准备工作心中有数。”她同时表示,司法机关更希望通过社区开庭达到降低开庭案件数量的目的,“将矛盾化解在起诉前,通过调解解决纠纷。”对于30多名现场“社区调解员”的表现,陈红笑着说:“看到居民们热心帮咱们进行调解,进社区开庭的目的也就达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