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动态报道 >> 望京诗书画研究会举行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
望京诗书画研究会举行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

望京诗书画研究会举行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

韩家文当选为新一届社长;李士华当选为新一届监事长。

 

本网讯  望京诗书画研究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于2016年2月19日上午在望京为民服务中心会议大厅召开。

大会通过第四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和监事会工作报告,通过了关于修改章程》部分条款的决定”。大会对理事会、监事会卓有成效的工作进行了充分的肯定,对理事和监事们的奉献精神表示高度赞扬。同时,大会对街道办事处多年来予以的支持、扶助点赞致谢!

大会选举了新一届两会领导班子。韩家文为新一届会长;李士华为新一届监事长。

最后,大会通过了大会决议。

街道办事处社会动员科负责人王传聪及孙晓萌到会祝贺。王传聪在讲话中,希望在新一届领导班子带领下,研究会越办越好。在服务社区居民,服务和谐望京,服务文化望京中,做出更大贡献。

(佳闻报道、锦忠、相惠摄影)

新一届监事会:

监事长:李士华

成 员:王永才、定惠香

新一届理事会:

王相惠       刘锦忠  刘占华 张连英

靳怡民  韩家文

新一届理事会分工及相关机构负责人:

会 长:韩家文(负责全面工作)

副会长:李  錦(主管诗词、诗社等工作)

副会长:刘锦忠(主管书法、书法艺委会等工作)

副会长:张连英(主管绘画、绘画艺委会等工作)

秘书长:王相惠  

副秘书长:靳怡民、刘占华、(暂缺二人)

宣传部长:刘锦忠(兼)

组织、财务部长:刘占华(兼)

培训、展览部长:靳怡民(兼)

理事会特聘王 溦为首席顾问;王传聪为顾问。

艺委会(待定)

 

坚持九字方针 展现新风采

诗书画齐联动 弘扬正能量

——望京诗书画研究会第四届理事会工作报告

(2016年12月19日)

韩家文
各位代表:

望京诗书画研究会成立于2004年,是朝阳区诗书画研究会分会。现有会员124人。2014年1月成功换届。

三年来,在街道办事处、总会领导大力支持下,广大会员团结协作、爱心奉献、友好合作、积极作为,我们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下面我代表第四届理事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大家予以审议。

突出特点,诗书画联动,紧密配合街道中心工作开展活动:

我们名为诗书画研究会,但过去很长时间,诗词一直游离于书画和研究会工作之外。近几年,特别是三年来我们坚持诗书画联动、联展,已成为我们活动的新方式。前年正式发会员证后,望京诗社正式加入研究会,给我们活动增添了新的活力。

改革颂歌、纪念抗战胜利、纪念建党、红军长征胜利等主题展赛中,我们都诗书画联动、联展,形成合力,活动更加丰富多彩。今年建党9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的纪念活动,我们搞诗书画巡展,展出80余幅(首)作品。值得一提的是,在比赛中我们增加了考试内容(诗书画答题、现场制作),丰富了内容,促进大家诗书画的深入研究。今年还搞了诗书画三人展,并召开了专题研讨会。

同时,我们还配合街道出版《翰墨情》作品集;年年配合街道八一慰问部队官兵活动;配合朝阳民政、教委、图书馆以及炎黄艺术馆等部门开展征稿、征赛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

坚持九字方针,丰富多彩,搞好日常活动和工作:

我们一直遵照总会制定的“修文德、展才华、健身心”九字方针,开展工作。多年来,我们与老年书画社亲如兄弟,共同开展了一系列有益于身心健康、增智益德,诸如诗书画国学讲座、讲课、交流经验等活动。三年来,仅周一搞诗书画讲座达48次;笔会12次;各种研讨会6次。我们还与美院联谊,搞书画进社区活动36次;邀请杨牧青“中国书画国学系列公益讲座”进望京4次。诗词、书画拓展班自娱自学提升活动正常。

此外,我们还举办“三八书画”展、“庆三八” 诗词活动,迎春送福笔会等活动,参加首届朝阳原创文化节征稿活动,多次参加书画捐赠活动。同时,两次参加酒仙桥少年之家牵头的书画展,110余幅作品入展,受到主办方好评;为南湖东园社区布置办公楼道环境,提供书画作品20幅,受到社区称赞。

诗社年年搞集体采风、诗友联句,增进友谊,提高技艺。今年《雅风前三期刊出其诗词作品72首。此外,书画组织20多人到五台山,进行交流活动。

我们还与日俱进,组建了书法、绘画、诗词微信群,互通有无,交流技艺,增进友谊,展现新风采。

三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诗书画为媒,活跃社区文化活动:

在活动中,我们始终坚持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突出诗书画特点,面向社区,服务群众,服务望京。多年来,我们在华鼎、大西洋、爽秋路、望花路西里、花家地、元典美术馆等处搞培训班,进行山水、花鸟、书法、篆刻、诗词等普及活动,弘扬传统的诗书画文化艺术,活跃了社区文化生活。

一批热心服务群众,无私奉献的老师,活跃在社区为居民上课,传授中国传统诗书画知识。这里突出的是望花路西里书画班,已坚持十二年义务授课。三位老师刘春景(87岁)、戴治泉(82岁)、尹耀增(82岁)都是八十岁以上的老同志。在这里,让我们为所有热心为民、义务讲课的老师点赞,向他们表示崇高敬意!

四胜利完成上级研究会交给的诗书画任务:

作为分会,我们每年都组织力量,积极参与、支持总会及街口的各项活动。在庆祝建国65周年书画展时,我们送展47件作品,入选17件。同时,年年参加朝阳区街口诗书画研究会书法临帖、绘画写生展。三年来,我们较好地完成了总会布置的各项任务,并支持其到望京地区开展活动

五主要成绩 :

望京诗社出版《望芽簇蕾》(二册),有三人出版诗集。另有五人出书画集。

高忠明被评为工业和信息化部“正能量之星”、“学习增智之星”。

2011年以来,我们就提出“抓精品”工作,让作品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据不完全统计,三年来,入展(播)全国30余人(次),入展(播)市级诗书画 20余 人(次),入展区、街道各种展览210余人(次),获奖60余人(次)。10余人加入了市、区书画协。北京电视台、北京广播电台、《中国书画报》、望京社区报等媒体,都曾报道过我们的活动。

今年,我们又和望京老年书画社一起,被评为望京十大榜样团队之一。

六主要经验和不足之处:

主要经验是:

1领导班子要发挥中坚、积极作用。

2充分发挥会员的积极性和参与意识。

3联谊各方,资源共享,特别要取得兄弟诗书画单位的支持和帮助。

4。突出主旋律搞活动,紧紧依靠街道办事处及朝阳总会的领导和支持。

不足之处:

1有的会员跟不上时代发展。手机不会用,信息不会发!微信群不参加。通讯联络困难。紧急时,找不到人。

2书艺有待进一步提高。有会员“精品”意识不强!

七建议:

1适应形势发展,配合街道办事处和总会的中心工作,进一步联谊兄弟组织资源共享,发挥诗书画本身优势,在文化望京、和谐社区等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2坚持提高诗书画技艺水平,增进“抓精品”意识,深挖潜力,以点带面,努力在抓精品工作上有新的进展和提高。

3落实理事会工作责任制,培养年轻力量,细化分工,工作下沉进一步提高工作和活动的有效性,实践性。

4与时俱进,普及并借助现代化通讯联络方式,如微信等拉近距离,传播技艺,增进友谊,进一步激活学习诗书画优秀传统文化的热情,促进技艺水平的提高。

5进一步落实健全规章制度,发挥会员出力献策,共谋发展,增强大家“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众人拾柴火焰高”意识,建立有序、和谐、友好、团结的大家庭式集体。

各位代表,我们相信在街道办事处、朝阳总会正确领导下,有全体会员精诚努力,有各界兄弟组织的大力支持,新一届领导班子一定会继往开来,为文化望京和诗书画事业的蓬勃发展作出新贡献!

 

望京诗书画研究会第届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6119日)
王永才

各位代表: 

三年来,监事会按照研究会《章程》和监事会章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鉴于监事长张庆英现住医院,受其委托,我代表监事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我们这一届监事会定员三人。201年由张庆英李士华王永才组成。后因李士华工作变动,辞去监事增补定慧香接任。监事会除了按章程履职外,协助理事会搞一些突击性工作,如在举办书画展中,积极参与一些事务性工作受到大家称赞。
一总体情况认定: 我们认为,理事会全体成员团结合作,严于律己,乐于奉献,并未出现违纪违规行为

我们认为,理事会财务收支流量有限,加之主管人员爱岗敬业,收支有据,手续完备,账目清楚,无乱花乱用现象。

此外,会员多是离退休人员,热爱中华传统诗书画艺术,积极参与相关艺术的学习、探讨、创作活动用以陶冶情操,修身养性,无发现违法乱纪现象发生

二理事会工作令人满意,《报告》充分体现了“修文德、展才华、健身心”九字方针。
1、在诗书画联动,积极配合街道中心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方面,主题突出,业绩丰硕,有目共睹,毋庸置疑。
2、在配合总会工作方面量完成总会及街口交给的各项任务,上下满意。
3、坚持九字方针,积极搞好研究会活动方面,充分调动了全体会员的参与热情和积极性。尤其要感谢那些为大家讲课而呕心沥血、诲人不倦的老师和会员们;感谢那些为展示才华而精心创作,独具风采,举办研讨个展的诗书画会员;感谢那些精心组织,开展工作的研究会的领导们。向他们的敬业奉献精神致敬。同时,与中央美院开展“艺术使者”联谊活动、杨牧青国学书画四进望京活动,开阔了会员视野,增长了见识,在提高理论和技艺方面大有受益
、在搞好社区艺术爱好者培训方面,各班均有成效。我们感谢坚持面向社区的诗、书、画、篆刻班承担组织和教学任务的每一位老师,向他们辛勤付出和无私奉献精神致敬。
、成绩和经验总结,应予肯定,须发扬光大;主要问题,切合实际,望今后注意改进
6、对今后工作的建适应形势发展积极进取,可供新一届理事会工作参考。
总之,《报告》,提纲其挈领,言简意赅,充分体现了“修文德展才华健身心九字方针。 综上,监事会同意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谢谢大家!

 

望京诗书画研究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

代表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王永才 王相惠 刘春华 刘春阳 刘锦忠

李士华 定惠香 定 纲 靳怡民 高秀英

王宁远 李强春 陈景升 赵宗雄 穆 桦

李 锦 杨国增 王艾华  张振昶 戴智泉

尹耀增 杨启龙 赵学文 那书民 马 聪

提恩明 陈显文 张连英 张正蓉 高世榕 

高忠明 贡广印 于克祥  韩家文 安为民

李长生 曹德忠 管 兴 郑伯林

 

望京诗书画研究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

 

决   议

 

望京诗书画研究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于2016年12月19日上午在望京举行。大会通过第四届理事会报告和监事会报告,并对两会的工作进行了充分肯定,对理事和监事们的奉献精神表示高度赞扬。大会选举了新一届两会领导班子。

大会作出如下决议:

1研究会要适合形势发展,更好地配合街道办事处和总会的中心工作,更好地坚持“修文德、健身心、展才华”九字方针,进一步发挥诗书画特点和优势,团结兄弟组织共建共荣,在望京文化、社区和谐等建设充分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

2研究会要进一步弘扬中国传统优秀文化,坚持提高会员诗书画技艺水平,树立精品意识,深挖潜力,以点带面, 争取在“抓精品”工作上,取得新突破。

研究会要认真落实理事会工作责任制,培养年轻力量,能进能辞,细化分工,工作下沉进一步提高工作有效性和活动的互动性、实践性。

4研究会要与时俱进,普及并借助现代化通讯联络方式,如微信等拉近会员距离,交流技艺,增进友谊,进一步激活学习诗书画热情,促进诗书画水平的提高。

研究会要进一步落实、健全规章制度,增强会员“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众人拾柴火焰高”意识,发挥大家出力献策,共谋发展的积极性,建立有序、和谐、友好、团结的大家庭式集体。

 

 

望京诗书画研究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

2016年12月19日

 

 

关于修改《章程》部分条款的决定

根据中央有关精神和形势发展,特将《望京诗书画研究会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如下:

1、第二十三条  研究会名誉会长由望京街道办事处主管文化的副主任担任。

改为——研究会可以根据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适当聘请若干名誉会长和顾问。

2、第二十五条,去掉下述文字:

“研究会秘书长由望京街道办事处文教科科长(曾修正为主管诗书画研究会的机构负责人)担任。

研究会秘书长主要职责是:

一、代表望京街道办事处行使对研究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

二、协调处理研究会相关事宜。

研究会副秘书长主要职责 研究会秘书长主要职责”,其下具体内容不变。

3、根据“修改2”,第十七条 理事会的职责,“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副秘书长”。“副秘书长”改为秘书长”。

4、根“修改2”,第二十条  “常务理事会由研究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组成”,去掉“和副秘书长”。

5、根“修改2”,第二十二条 “ 正副会长和副秘书长,负责主持研究会日常工作。研究会正副会长应具备下列条件”,修改为“正副会长和秘书长,负责主持研究会日常工作。研究会正副会长和秘书长应具备下列条件”, 其下具体内容不变。

6、第二十八条 “研究会比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会费总额年人均不得超过24元)”。改为研究会比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形势发展,向会员收取一定会费”。

望京诗书画研究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

2016年12月19日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诗书画研究会章程

2016年12月19日, 望京诗书画研究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修定


第一章      

第一条  本团体定名为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诗书画研究会(以下简称“研究会”)。

第二条  研究会是北京市朝阳区诗书画研究会的分支机构,是望京街道非营利性文化社会组织。

第三条  研究会宗旨: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承和弘扬祖国诗书画艺术,服务社区、服务居民、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广泛开展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诗书画活动,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不断推出新人新作,提升整体艺术水平。通过丰富多彩的诗书画活动,促进会员“修文德、展才华、健心身”,更好地为建设“和谐望京、文化望京”做贡献。

第四条  研究会接受望京街道办事处和北京市朝阳区诗书画研究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    主要工作任务

第五条  研究会的主要任务:

一、面向广大会员和社区居民,普及与提高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持之以恒搞好培训,不断提高技艺水平。

二、把握大局,服务望京,适时组织不同层次的诗书画展和赛事,为会员提供展示才华的平台。

三、面向基层,服务社会,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

四、努力开展对外交流,促进共同提高。

 

第三章      

第六条  研究会会员为个人会员,并按入会程序办理入会手续。

第七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承认并遵守本会章程。

二、自愿要求加入本会。

三、爱好诗书画艺术,并具有一定水平。

第八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的申请。

二、填写入会登记表。

三、常务理事会审查批准。

四、北京市朝阳区诗书画研究会会员自动成为我会会员。

第九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有权享有本会所提供的服务。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退会自由。

    第十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声誉。

三、按规定交纳会费。

四、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第十一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会员连续一年不交纳会费或无特殊理由一年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二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通过决定,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研究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

      (三)审议理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重大变更和终止事宜。

第十四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3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望京街道办事处审查批准同意,延期换届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六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领导研究会开展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七条 理事会的职责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审议研究会年度工作报告和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五、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六、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置。

七、接受监事会提出的针对研究会违纪问题的处理意见,提出解决办法并接受监督。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负责领导研究会日常工作,并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会由研究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一)领导常务理事会及各机构开展工作。

      (二)提出研究会的年度工作意见。

      (三)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四)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五)提出研究会内主要人事变动的意见,交理事会审议通过。

      (六)决定研究会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任免。

      (七)会员代表大会换届,其主席团成员由上届常务理事会成员组成,并主持大会。

第二十一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二条  正副会长和秘书长,负责主持研究会日常工作。研究会正副会长和秘书长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求真务实,政治素质好。

    二、在研究会内有一定影响,有较强组织、领导和协调能力。

三、在诗书画某一方面有较高水平。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工作。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三条   研究会可以根据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适当聘请若干名誉会长和顾问。


第二十四条  会长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会议。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研究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五条   研究会秘书长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正副会长搞好日常工作。

    二、具体负责组织领导研究会办事机构的工作。

    三、组织协调各机构的工作。

    四、研究落实研究会年度工作计划。

    五、负责提名研究会各机构负责人,交常务理事会决定。

六、筹备研究会相关会议和对外联络事宜。

第二十六条  监事会

    研究会设监事会,由3人组成,经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一、选举监事长。

二、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监事长列席会长会议。

三、监督研究会和会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章程开展工作。

四、对研究会和会员违反本章程、损害研究会和各机构社会声誉的行为进行监督。

五、对研究会财务情况进行监督。

六、对研究会和会员的违纪违法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其执行。

 

第五章    经费管理

第二十七条  研究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赞助。

    三、政府资助。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八条   研究会比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形势发展,向会员收取一定会费。


第二十九条  研究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条  研究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一条  研究会指定具有责任心的人员负责财务工作。人员调动离职时,必须在常务理事会监督下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二条  研究会的经费管理必须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每年应向研究会理事会报告经费使用情况。经费来源属于政府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赞助的,必须接受街道办事处的监督。

第三十三条  研究会的经费,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终止程序

第三十四条  研究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终止时,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三十五条  研究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望京街道办事处审查同意。

第三十六条  研究会终止前,在望京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意外的活动。

 

第七章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审议,表决通过后生效。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望京诗书画研究会常务理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