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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以上老年人社区就诊免收挂号费

  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民政局等五部门日前联合发出《医疗机构落实老年人优待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本市60岁以上的老人到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免收0.5元的普通门诊挂号费。 

  从2009年1月1日起,全市规划设置内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本市户籍、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实行“三优先”服务,即优先就诊、优先出诊、优先建立家庭病床。同时,要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醒目位置张贴老年人优先的标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就诊的老年人免收0.5元普通门诊挂号费,并免费建立健康档案。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和生活困难补助的老年人,持民政部门颁发的相关证明到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家庭病床,免收家庭病床查床费;无社会养老保障的老年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和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可每年就近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享受一次免费血常规、快速血糖、心电图、腹部B超等体检内容,体检费用由各区县财政部门承担。已参加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的老年人门诊实行社区卫生服务首诊制度。实施办法按照劳动保障部门有关规定执行。(方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