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勒索钱财绑架一名独自驾车回家的女士,勒索赎金后撕票,两个出生在八零后的北京男青年,近日被检察院以涉嫌犯绑架罪起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检察院起诉书中称:北京青年刘建军(男,24岁)、毛记(男,23岁)预谋绑架他人勒索钱财,并为此多次寻找作案现场及作案对象。2008年3月21日晚,二人在朝阳区望京地区某小区蹲守,发现一名独自驾车回家的女士刚好在小区外停车准备回家,遂持事先准备好的尖刀将该女士劫持到其停在路边的现代轿车内,后由刘建军驾车将该女士劫持到房山区。途中,两犯罪嫌疑人劫取了该女士随身携带的现金人民币2000余元以及银行卡等物,并向其逼问出银行卡密码,取出现金1万余元。刘建军、毛记又逼迫该女士用电话联系其家属索要赎金6万元。
随后,两犯罪嫌疑人继续将该名女士劫持到房山区一个采石场内,用胶带捆绑该女士的手脚,扪堵其口鼻,缠绕其颈部,致该女士机械性窒息死亡。后两犯罪嫌疑人将该女士的尸体拖至附近一个土洞内焚烧。该女士家属按照犯罪嫌疑人的要求,将钱打入该女士的银行卡帐户,两犯罪嫌疑人从帐户中取出赎金人民币2万元。
两犯罪嫌疑人于2008年3月25日分别被查获归案。案件将于近期公开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