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法律学者郝劲松在家乐福望京店购物时,遭到超市保安摄像偷拍。郝劲松起诉家乐福侵犯人身权利。朝阳法院昨日上午通报,一审驳回郝劲松起诉。
今年4月20日,郝劲松与朋友到朝阳区华赢慧谷中心二层家乐福超市卖场外的香烟柜台购物。郝劲松购买了一条中华香烟,索要发票被告知暂无发票。随后,郝劲松来到有家乐福标志的地方,举起香烟和购物小票,请张先生帮忙拍照取证。
当准备离开超市时,郝劲松发现有人跟踪,家乐福安保部的一名员工手拿摄像机偷拍。
郝劲松将家乐福望京店起诉至法庭,认为对方的偷拍行为侵犯了自己的人身权利,要求对方书面赔礼道歉。
家乐福代理人称,香烟柜台并非超市经营,而是租赁给了一家商贸公司,郝劲松和家乐福没有买卖合同关系。郝劲松的拍照行为也有违常态,超市员工出于安保考虑才摄像。
朝阳法院审理后支持了家乐福的说法,驳回了郝劲松的诉请。法院认为家乐福出于安全保卫目的、对不特定人员留存影像资料、且未扩散造成不良后果,并未违反法律规定。
但法院指出,即使出于安全保卫目的,家乐福望京店也应注意措施适度、顾及消费者的心理与承受能力。法院要求家乐福望京店在今后的经营中对此予以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