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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街乡百幅书画作品团体赛》实施方案

  为顺利有序开展以街、乡为参赛单位的《街乡百幅书画作品团体赛》(一下简称“团体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赛事宗旨:开展《街乡百幅书画作品团体赛》旨在挖掘街乡区域书画创作资源,提供“修文德、展才华、健身心”展示平台,推动书画艺术活动深入开展,丰富地区群众文化活动。

  二、赛事主题:为构建和谐社区人文朝阳增光添彩。

  三、主办单位:朝阳区诗书画研究会、朝阳区街道系统诗书画协会、朝阳农村系统诗书画协会。

  四、参赛范围:以朝阳区所属街、乡为参赛单位,街乡区域内的居民和单位干部职工,均可参赛。

  五、作品要求:参赛作品需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1)今年新作
  (2)反映主题
  (3)作品尺寸(最大6尺,最小3尺,形式不限)

  六、书画比例:参赛的书法作品不得超过40幅(含),绘画作品不得少于60幅(幅)。

  七、赛事奖励:根据赛事实际情况设置奖项,并颁发相应物质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八、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
  (1)关于参赛报名。拟参赛的街乡需向团体赛组委会办公室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5月15日。
  (2)关于赛事分工。总会负责聘请评委组成评奖委员会并组织实施评奖。街、乡协会负责征集作品、初评筛选、装裱书画,择地布展、展事服务。
  (3)关于作品评分。团体赛每幅参赛书画作品的最高得分为10分,百幅书画作品的满分为1000分。
  (4)关于获奖认定。以参赛街乡百幅书画作品所获总分多少依次排序,从高到低认定若干获奖名次。具体认定办法另行通知。
  (5)关于标准把握。作品内容相近或相同,艺术水平优先。
  (6)关于多人合创作品。两人以上合创的参赛作品按一人一幅计。
  (7)关于1人多幅作品。团体赛百幅书画作品非指百人百幅书画作品。因此,既会书法又能绘画者可投两幅作品,即书画各一幅,但不可书体或画类不同的两幅作品。一名参赛者只能在一个街乡投稿参赛,不得在两个以上街乡投稿参赛。
  (8)关于展览地址。为评奖有序,落实“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各参赛街乡应择址举办《百幅书画作品团体赛》作品展。评委亲赴展览现场评奖打分。建议相关街乡就近择址办展。如是,既有利于丰富地区文化生活,扩大社会影响,又便于向街乡领导展示回报,争取支持帮助,展址难择的街乡,可到总会办展。
  (9)关于办展时间。办展时间即评奖时间,原则上定于奥运会圆满结束之后,大体安排在2008年10月或11月。
  (10)关于工作机构。拟成立由总会正副会长、街乡协会会长等组成的团体赛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由总会秘书长任办公室主任。
  (11)关于行文颁奖代章。团体赛相关行文或颁奖事项由总会代章。
  (12)关于评委聘请。团体赛评奖委员会的评委以聘总会艺委会为主,外请为辅。评奖委员会委员人数按实际情况确定,评委人选确定后,在参赛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
  (13)关于赛后退稿。参赛书画作品原则上于赛后退还参赛作者。

                       200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