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因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中大恒基一店面的副经理赵某雇凶砍伤该店经理刘某。近日朝阳法院一审判决赵某等5人两年至两年半不等有期徒刑。
被告人赵某原是中大恒基房地产经济有限公司北苑家园店的经理。在当经理期间,赵某将一处房产底价租给一家中医门诊部的负责人王某,并从中获取好处。
由于赵某存在种种违反公司纪律的经营行为,公司决定将赵某降为该家店面的副经理,并指派刘某前去接替赵某,担任该家中大恒基店面的新任经理。
2007年4月份,赵某和与自己有利益往来的王某两人商量,要“教训教训”刘某。于是两人便委托房山区的农民张玉永,雇用了王秀贵等两人,预谋伤害刘某。
2007年4月10日,当刘某路过来广营乡一小区北侧时,王秀贵等两人用砍刀将刘某砍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