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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乘扶梯滑倒导致骨折状告宜家”有新进展

  因在宜家乘电梯时滑倒导致骨折,消费者尹女士将宜家告上法院。昨天下午该案在朝阳法院开庭,宜家的代理人认为,尹女士身宽体重,身体协调性较差,造成摔伤事件是自己的过错。

  尹女士向法院起诉称,今年9月2日,她与家人在宜家购物。在下二层扶梯时,因扶梯底部未安装防滑装置,致使她在走下扶梯迈步时滑倒,造成左脚受伤,无法站立。当天她被宜家的工作人员带到望京医院治疗,被诊断为左外踝二处骨折。后她又到一家中医骨伤科医院治疗,宜家支付了医药费。尹女士认为,宜家应为顾客提供安全的购物环境。现她脚伤未痊愈,宜家却拒绝继续为她治疗,并拒绝赔偿。因此尹女士要求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并要求宜家赔偿相关损失。

  昨天,宜家的代理律师在庭上表示,宜家的扶梯产品合格,运行正常,并且定期保养维修,并不存在不合理的危险。尹女士身宽体重,身体的协调性比较差,造成摔伤的事件是其自己的过错,宜家不应承担责任。宜家同意支付医疗费只是出于道义。当庭宜家代理律师还提交了扶梯照片,证明扶梯的底部是不锈钢的有坑洼的脚踏板,本身就是防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