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宜家电梯底部未安装防滑装置,顾客乘坐电梯时滑倒致骨折。近日,尹女士将宜家告上法院,要求对伤情进行鉴定,赔偿相关损失。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已经正式受理了该案。
尹女士在起诉中称,2007年9月2日,她与家人在北京宜家家居有限公司购物,在下二层扶梯时因宜家的扶梯底部未安装防滑装置,致使她在电梯下滑终了迈步时滑倒,造成左脚受伤,无法站立。
当天被宜家家居的工作人员带到望京医院治疗,被诊断为左外踝二处骨折。她又到朝阳罗有明中医骨伤科医院进行治疗,宜家家居公司支付了医药费。她卧床两个多月,每日起居都由女儿、女婿照顾,耽误了女儿、女婿的工作,现脚伤未痊愈,宜家家居公司却拒绝继续为我治疗,并拒绝赔偿相关损失。
尹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对所受伤进行伤残等级鉴定,要求被告赔偿相关损失。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