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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安装假窗户实为一堵墙 鹿港业主索赔11万

杨女士家客厅里的假窗户摄/曾华
被告代理人开庭时一直用纸挡脸

  购买住房后业主发现自家客厅没窗户提整改意见开发商挖墙安了个假的窗户添“堵”业主索赔11万
 
  今天上午开庭时被告代理人说案件涉及商业秘密一直用纸挡脸躲避记者

  业主杨女士在收房时发现客厅的窗户变成了一堵墙,经交涉开发商在墙上安装上一扇无法打开的假窗户。之后,杨女士将开发商告到朝阳法院,要求赔偿11万余元。

  今天上午9时,该案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

  庭审现场

  被告代理人用纸挡脸

  今天上午,原告杨女士并未出现在法庭上,而是由其代理人出庭。

  原告方称,“购房合同上明明写着这里是一处窗户,可是交房时却发现原本的窗户已经变成了一堵墙。”

  今天上午,被告的两位代理人出现在法庭上。当见到旁听席上坐着许多记者时,两人随后转身走出法庭。

  庭审开始几分钟之后,两位代理人又重新回到法庭。“这个案子涉及我们公司的商业秘密,所以我们要求不公开审理。”其中一位代理人对法官说。

  但是法官在听取其意见之后并未同意。随后,两位代理人在整个公开庭审的过程中,都用纸挡住脸部,不让记者拍摄到其脸部。

  庭审进行到一段时间时,代理人又称以下内容涉及商业秘密,法官只得要求所有旁听人员和记者都离开法庭。

  “我们没有错,施工是严格按照图纸进行的。”庭审结束后,其中一位女代理人对记者说。

  庭外采访

  客厅窗户只是个摆设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杨女士位于望京鹿港嘉苑小区的房中看到,客厅北边的墙面上安装了一块玻璃窗户,然而窗户外侧却被一层墙体给挡住了,该扇窗户根本无法向外打开,只是一个摆设。

  “既没法通风,也没法采光,这样一扇不通外面世界的窗户能叫窗户吗?”业主杨女士无奈地说。

  记者注意到,由于杨女士的房子位于一层,这扇“窗户”外面就是通往地下室的过道,如果这扇“窗户”全面打通的话,势必会影响到地下通道的通行。

  案件回放

  原告杨女士称,2005年5月10日,她与北京嘉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以68万余元的价格购买了望京鹿港嘉苑的一处房产。

  然而在收房的时候,杨女士却发现房屋客厅窗户已经变成了一堵墙。杨女士提出后,开发商只是将墙面挖去一部分并安上一个假窗户。

  于是,杨女士索赔11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