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源 通讯员王宏 孙维)伪造假房本,非法出卖贷款房。近日,朝阳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孙洁(化名)批准逮捕。
2005年1月,孙洁从银行贷款30余万元购买了望京一处商品房。后来,她生意资金周转出了问题,向朋友张先生借款30万元,并约定3个月还清。为此孙洁还伪造了贷款房的房产证做抵押以取得张先生的信任。
2005年4月,孙洁因无力偿还借款就对张先生表示要将抵押房屋出售。张先生向一中介公司出示了“房产证”,并委托其出售此房。很快,购房者就看中了房子,将60余万元汇入了孙洁的银行账户。孙洁将这笔钱中的大部分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取出余款用于个人支出。2005年7月,孙洁停止支付房屋月供,去向不明。
银行发现孙洁贷款的房屋已被出售就进行民事诉讼保全。而购房人虽然交了房款,签了合同,却落了个现房不能入住,购房款损失无法追回的尴尬局面。2007年4月警方在丰台区将孙洁抓获。
检察官提示 买二手车房先查审资料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表示,时下,向银行贷款按揭购房、买车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消费方式。但在向银行按揭的情况下,这些只是在形式上是属于购买者名下的财产,实际上从债权和债务的关系上看,购买者并不是房屋、车辆的完全所有人。所以按揭的房、车只有在还清所有债务以后才能直接在市场上进行交易。
因此想要购二手车房者,对于卖方提供的相关材料一定要到有关部门审查验证,在得到确认后方可进行交易,这样可使风险大大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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