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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户变成墙 鹿港家园业主告嘉轩房地产开发商

    本报讯  近日,自称购买的房屋约定是客厅窗户的地方变成了一面墙,业主杨先生把北京嘉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告到了朝阳法院,要求其赔偿68888.50元并支付其违约金44777.50元。

  杨先生起诉称,2005年5月10日他与被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购买被告开发的北京市朝阳区南湖渠嘉轩城市花园(鹿港家园)6号楼2单元住宅。

  在被告交付房屋时,原告发现合同中明确约定的、房屋客厅窗户变成了一面墙,造成原告房屋客厅缺少窗户,无法正常采光和通风,严重影响了使用功能,使原告的房屋使用和生活成本大幅增加,舒适度严重破坏,房屋使用价值下降。

  杨先生称,他曾经向被告提出恢复房屋的使用要求,重新将窗户建好。被告于是对房屋进行了维修。在原告再次检查时,发现被告只是将墙面挖进去一部分,并安装上了一个假窗户。杨先生认为被告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和双方约定,因此诉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