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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孩子食物中毒的悲剧

  秦秋(中国中医研究院):“这是两年前的事情,物是人非,人都找不着,我没法说因为没有当事人。院长都已经换了,院长是去年换的,找着当时接诊的大夫不就可以了吗?你这么紧急的情况下,年底了都特别忙。”
  二十几分钟后,小杰才被赶来的救护车送进了华信医院的急救室。这时,小杰中毒已经两个小时了。
  华信医院儿科主任:“当时我们接诊的这个孩子的情况呢,实际上已经处于,我们认为,已经处于临床死亡的状态。瞳孔散大,再一个我们心电监护就是没摸着大动脉的波动,就是说心电监护呈直线,就是没有心律。这时候呼吸呢,就有这么一下,完了很快就没有自主呼吸了。”
  华信医院方面说,在小杰送来之前已经有不少和小杰一样中毒的患者来到这里,也已经知道他们是亚硝酸盐中毒患者。所以小杰一送到这里,他们就立即采取了相应的生命支持、 洗胃、用解毒药物等,但为时已晚。经过近两个小时的抢救,还是没能挽回小杰的生命。
  小杰的妈妈:“我家儿子最先到啊,我说我家儿子到的时候人还新鲜的呢,人还好好的,为什么你们把我儿子朝死亡路上推呢?我儿子是一个无辜的生命啊。”
  谁该为小杰的离去负责?沉浸在丧子之痛的母亲又会做出怎样的举动?
  2005年10月,也就是小杰离开人世一个月后,小杰的妈妈将涉及到的北京市和平医院、望京医院、北京急救中心、华信医院都告到了法院。认为这四家医疗机构要么见死不救,要么治疗不当,直接导致了小杰的死亡,要求四家医疗单位赔偿各项费用90多万元。针对小杰妈妈的说法,四被告都认为小杰的死和自己无关。
  和平医院:“就说现在您不好说他来了,我们现在只能认为他没来,因为我们没有他的记录,因为确实没跟他形成医患关系,我认为。”
  望京医院:“说句实在话我们很冤枉,谁也没有正式实施抢救,只有我们实施了,我们积极抢救了,倒落了不是了。”
  急救中心:“我们车上只是继续维持原有医院的治疗。因为我们只是一个转运的一个过程,只要维持指标正常就可以了。”
  华信医院:“静脉点滴呀、吸氧呀、液体呀这些,就是说洗胃这些都必须同时进行。所以我们组织全科的人,都到位了,及时地治疗了。也及时给予了相应的药物。”
  受理此案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委托北京医学会对这起医疗纠纷进行了医疗事故鉴定。2007年1月11日,小杰的妈妈终于拿到了鉴定结果:本病例属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北京市和平医院、望京医院、北京市急救中心以上3家医疗机构对这起医疗事故的损害后果共同承担次要责任,北京华信医院不承担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过程中。小杰的妈妈说,出事已经一年多了,每天清晨她都是在睡梦中哭醒的,明明知道儿子再也不会回来,每到傍晚她仍会不由自主地到村幼儿园的门口张望。她说她就是想不明白,在医疗条件这么发达的大城市,为什么就是救不活孩子呢?
  361°全民互动:各家医院的解释成立吗?
  主持人张绍刚:我们很难想象家长在看着小杰一步一步走向死亡的过程当中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态。那么究竟是什么使得小杰的生命在一点一滴地流逝?各家医院在面对小杰死亡的时候说出来了各种各样的理由和解释,他们的解释真的行得通吗?这就是我们今天的核心话题。来进入到今天的互动环节。现在我们先请导播帮我们接通一下小杰的母亲杨女士。
  主持人张绍刚:喂,杨女士,你好。1月11号你们拿到了北京医学会出具的医疗事故责任鉴定。这个鉴定结果你们满意吗?
  小杰的妈妈:觉得不满意。我们就认为他们应该负主要责任。
  主持人张绍刚:你是说在医疗鉴定上写的是三家医疗机构负次要责任,你们是对次要责任这样的表述不满意?
  小杰的妈妈:对。为什么到了这些医院,我们家孩子是这样的结果?他们一步一步把我家孩子朝死亡路上推。最不能让我接受的就是,我家孩子的死亡,我就想到我家孩子这么可爱,为什么他会死。我家孩子是吃毛鸡蛋中毒,他们都没做到。没给我家孩子洗胃。
  主持人张绍刚:那官司现在也一直在打,你认为这个官司最终一个理想的结果是什么?
  小杰的妈妈:我儿子死的冤,我就给我家儿子一定得讨个说法。我不在乎赔多少钱。家里的人老是打电话叫我回去,还在骗老人,官司没下来也不能回去。
  主持人张绍刚:你会一直在北京等,直到把这官司的结果等到是吗?
  小杰的妈妈:对。等到了,我们回家了就不过来了。现在这里是我的伤心之地。
  主持人张绍刚:好。谢谢,谢谢杨女士跟我们电话连线。
  主持人张绍刚:其实我们想一想,孩子吃了毛鸡蛋中毒,从医疗的角度来说,真的是那么复杂的病症吗?究竟医院的那些解释背后的原因是什么?医院为什么会面对一个孩子痛苦无助而能够做出来决绝的反应?现在我们请导播帮我们来接通两位专家,我们希望听到专家给我们带来的看法。一位是中国卫生法学会的郑雪倩老师,另外一位是《北京青年报》评论员蔡方华。
  主持人张绍刚:喂,郑老师。
  郑雪倩:你好绍刚。
  主持人张绍刚:我们今天在讨论这个事情的时候,有一个很奇怪的感觉。首先这不是疑难病症,不需要医生做很复杂的判断。那在这样的情况下,各个医院都在提自己的理由。为什么会这样?
  郑雪倩:我觉得是这样的,起码应该是冷漠嘛。抢救病人是这样的,有个首诊负责制。这个首诊负责制的意思就是说,你第一次到第一家医院来就诊,他这家医院就要对你的诊断和治疗要负责任。如果他不能解决的话,他就应该及时地把你转送到可以接诊的有条件的医院去。但这个病人如果不能够移送,他可以请有条件的医生,上级医院的医生到他这个医院来就地抢救。
  主持人张绍刚:那蔡老师您觉得在有规则的情况下,为什么还会出现医院对一个孩子的冷漠?
  蔡方华:我觉得这个规则还是一个外在规范,它可能还不足以让所有的医务工作者都履行自己的神圣职责。医务工作者应该把病人的生命和利益看成自己的核心利益,从各种各样的办法着手去帮助病人脱离危险。我是这么想,我觉得每一个医生,他也不是一定非希望,就是他救治的病人出现问题,他可能有一种,咱们说职业的疲劳吧。就说他每天面对的这些所有到门诊来就诊的病人,尤其是晚上急诊的时候,可能都是危重吧,所以他司空见惯了。当他天天面对的时候,他就有点麻木了。还有一个,有些医院他对制度,他不太了解。就有些医生他不知道应该怎么去做,我觉得我们这没条件,但应该怎么办他不知道。
  主持人张绍刚:蔡老师的意见呢,这种疲劳在所有的职业都是存在的。但是有的职业他不能,或者说他没有权利以这个疲劳为借口。我觉得还是要有一种核心价值来支撑。我在平台上查了一下,其实涉及到规范职业医师行为的条例特别多。比方说像《职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工作制度》、《救护车管理办法》,所以不能说制度不健全。我们用什么方法能医治这种医德上的麻木整个社会必须提供一种惩戒机制?
  郑雪倩:如果一个医生有这个案例中所表现出来这种冷漠,这种对病人生命的这种漠视,那么毫无疑问,他的就业资质是该被剥夺的,并不仅仅要追究医疗机构的民事责任,还应该追究医务工作者的个人责任。
  蔡方华:我觉得是这样,一个医生在进入医学院学习的时候,最基本的要有医德。你要没有这种理念,你是不能来学医生的。那么其次我觉得,必须要有相关的法律意识。你在履行医生的职责的时候,你是在履行一个法定的义务。我不光是一个道德,我是可行可不行,如果我不做,我就违反法律规定了。
  主持人张绍刚:好,谢谢郑老师,也谢谢蔡老师跟我们电话连线。谢谢二位,再见。我们最后的讨论越来越大,我们发现有那么多的事情需要去做。但是如果我们回过头来去想,在这次的悲剧当中涉及到的既有三级甲等的医院,又有社区的医疗机构,还有被称为生命绿色通道的急救的机构。在这三个环节当中都出现了问题,才使得一个小生命无辜地流逝。如果我们把问题最简单化,就是作为一个医生,你的核心的价值观到底是什么?医生是不是应该以救死扶伤为自己的本职。如果忘记了这一点,那么这个人没有资格,或者叫不配做医生。如果选择了这个行业,救死扶伤这条底线不能跨过。